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 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 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 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 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 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 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 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 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 知当而加 亲;见憎於主, 则罪当而加疏。故 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 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