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 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 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 家岳槐戎 鼙稣郧笞鹩,以受公奉;事 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 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试 官时,倍力 为巧诈,饰虚功执 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 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 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 法害民, 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 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 也,欺父母未有罪 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