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 信,又何罪之 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 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 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 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 二日,夫至。妻 使妾奉卮酒进之 ,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 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 。故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 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 笞,此以忠信得罪者也。 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