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景皇帝元年十月,制诏御史:“盖闻古者 祖有功而宗有德,制礼 乐各有由。闻歌者,所以发德也;舞者,所以明功也。高庙酎,奏武德、文始 、五行之舞。孝惠庙酎,奏文始、五行之舞。孝文皇帝临天 下,通关梁,不异远方。除诽谤,去肉 刑,赏赐长 老,收恤孤独,以育群生。减嗜欲 ,不受献,不私其利也。罪人不帑, 不诛无罪。除刑,出美人,重 绝人之世。朕既不敏,不能 识。此皆 上古之所 不及,而孝文皇帝亲行 之。德厚侔天地,利 泽施四海,靡不获福焉。明象乎日月,而庙乐不称。朕甚惧焉。其为孝文皇帝庙 为昭德之舞,以明休德。然后祖宗之 功德著於竹帛, 施于万世,永永无穷,朕甚嘉之。其与丞相、列侯、中二千石、礼官具为礼仪奏。”丞相臣 嘉等言:“陛 下永思孝道,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。皆臣嘉等愚所不及。臣谨议:世功莫 大於高皇帝,德莫盛於孝 文皇帝,高皇庙宜 为帝者太祖之庙,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。天子宜世世 献祖宗之庙。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 帝立太宗 之庙。诸侯王列侯使 者侍祠天子, 岁献祖宗之庙。请著之 竹帛,宣布天下。”制曰:“可 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