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 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 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 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 方吏卒往诛 之,间岁万馀人, 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 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 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