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 为诸侯。”乃卜 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 十年,初为鄜 畤,用三 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 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 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 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 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 五十年,文公卒,葬 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