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 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 既没,新穀既升, 钻燧改火,期可已 矣。”子曰 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 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 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 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 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