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 自畏恐诛, 常被甲, 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 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 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 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 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 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 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 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 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 帝,曰: 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 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 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 ,然安知狱吏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