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 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定不 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