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 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 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 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 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 ,天子常说 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 。汲黯庭诘弘曰: 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 议,今皆倍之, 不忠。”上问 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 者以臣为 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 臣每毁弘, 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