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 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 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 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 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 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 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 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 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