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 见爱於卫君 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 至刖。既而 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 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 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 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 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 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 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 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 前见贤而後获 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 而加亲; 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 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