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 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 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 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 勃治之。勃恐, 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辱 之。勃以千金与狱 吏,狱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 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 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 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 曰:“绛侯绾皇 帝玺,将兵 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 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 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 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