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 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 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 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 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凶 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 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