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 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 被,食不 重肉。後母死 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 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 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 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 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 。尝与主爵 都尉汲黯请间,汲 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 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 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 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 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 问弘。弘谢曰 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 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 臣每毁弘, 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