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 者同署,言曰:“ 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 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 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