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 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 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 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 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 以出。易 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 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 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 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 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 姊弟奸。 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 子不忍, 使大臣即讯王。王 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 陵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