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 条侯子为父买 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 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 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 汙条侯。书 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 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 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 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 侯欲自杀 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 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