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 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 而贤之曰 :“孝哉 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 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 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 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 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 吾车,又 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 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 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 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 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