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 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 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 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