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 ,皆可为羞矣 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 裕幌嘁允疲嗟 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 以受公奉; 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 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 劫人者也。 初试官时, 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 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 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 求便势尊 位;食饮驱驰, 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 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未 伐者也。何以为高贤 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