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 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 病不广大 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 母死,服丧三年 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 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 庭争。於 是天子察 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 饰以儒术 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 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 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 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 此议,今皆倍之, 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 曰:“夫知臣者以 臣为忠,不知 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 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