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 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 大放张汤而善候 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 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 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 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 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 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 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