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 为人主病不广 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 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 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 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 ,有不可,不庭辩之 。尝与主 爵都尉汲黯 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 益亲贵。尝 与公卿约议,至上 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 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 知臣者以 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