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 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 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 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 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 闻之而贤之曰: 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 犯刖罪! 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 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 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 君曰:“ 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 以其馀桃 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 ,前见贤而後获 罪者,爱憎之 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 ;见憎於主,则罪 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 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