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 南越,番禺 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 十七,且以 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 南阳、汉 中以往郡,各以地 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 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 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 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