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 皇,卒成帝 业,斯为三 公,可谓 尊用矣。斯 知六之归, 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 听高邪说,废適 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 欲谏争,不亦末乎!人 皆以斯极忠而 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