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 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 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定不 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