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 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 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 之,幸得复召见 。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 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