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 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 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 。郡吏大府 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 近者数百 里。会狱, 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 掠定之。於是闻有 逮皆亡匿。狱 久者至更数赦 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 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 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