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 以伯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 诸侯者寡 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 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 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 之,杀牛而觞士 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中 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 置社,有市 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 日,尸死扶伤, 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 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 而共药,完 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