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年,初, 宣公爱夫 人夷姜,夷 姜生子伋 ,以为太子,而令右公子傅 之。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,未入室,而 宣公见所欲为 太子妇者好,说而自取之,更为太子取 他女。宣公得齐 女,生子寿、子朔,令左公 子傅之。太子 伋母死,宣公正 夫人与朔共 谗恶太子伋。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,心恶太子,欲废之。及闻其恶,大怒 ,乃使太子伋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,与太子白旄,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。且行, 子朔之兄寿,太子异母弟 也,知朔之恶太子而君欲杀之,乃谓太子曰:“界盗见太子白旄,即杀太子 ,太子可毋行 。”太子曰:“逆 父命求生,不可。”遂行。寿见太子不止,扑盗其沧旄而先 驰至界。界盗见 其验,即杀之。寿已死,而太子伋又至,谓盗曰: “所当杀乃我也。”盗并杀太子伋,以报宣公。宣公乃 以子朔为太子。 十九年,宣公卒, 太子朔立,是为惠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