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 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 宣为左内史, 周为廷尉,其 治大放张汤而善 候伺。上所欲挤 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 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 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 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 三尺安出哉?前主 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