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 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