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 南越,番 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 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 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 而初郡时时 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 仰给大农。 大农以均输调盐 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 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