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 自畏恐诛 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 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 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 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 以千金与 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 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 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 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 於是使使持节赦绛 侯,复爵 邑。绛侯既出, 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 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