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 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 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 廷尉正、博 士,拟於天子 。自吴楚反 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 丞相”曰“ 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 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 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