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赤侧 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无 铸钱,专令 上林三官铸。钱既多,而 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 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 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民之铸钱 益少,计其 费不能相当,唯真 工大奸乃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