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二十六年卒,子 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 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 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 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 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 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 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 建又尽与其 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 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 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 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