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 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 为残也, 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 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 ,杀牛而 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 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 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 ,军出费,中哭泣 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 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 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