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者为同,礼者为 异。同则相亲,异则相敬。乐胜则流,礼 胜则离。合情饰貌者,礼乐之事也。礼义立,则贵贱等矣;乐文同,则上下 和矣;好恶著,则贤 不肖别矣;刑禁暴 ,爵举贤,则政均矣。仁以爱之,义以正之, 如此则民治行 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