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 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 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 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 葬器也,何谓反邪 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 即欲反地下耳。 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 而死。国 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