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 东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 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 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 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辱之 。勃以千金与 狱吏,狱 吏乃书牍背示之 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 主者,孝文帝女 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 狱吏教引为证。 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 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 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 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 是使使持 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 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 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