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 ,灭南越,番禺以西 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 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 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 初郡时时小 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 馀人,费皆仰给大 农。大农以均输 调盐铁助赋, 故能赡之。然 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