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 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 为吏者,其妻私 人。其夫且归 ,其私之 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 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 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 乃阳僵弃酒。主 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 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 信得罪者也。 臣之事,适不幸而 有类妾之弃酒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