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者为同,礼者为异。 同则相亲,异则相敬。 乐胜则流,礼胜则离。合情饰貌者,礼乐之 事也。礼义 立,则贵贱等矣;乐 文同,则上下和矣;好恶著,则贤不肖别矣;刑禁暴,爵举贤,则 政均矣。仁以爱之,义以正之,如此则民治行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