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曰:“古之治天下,朝有进善之旌,诽谤 之木,所以通治 道而来谏者。 今法有诽谤 妖言之罪,是使众臣不敢尽情,而上无由闻过失也。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?其除之。民或祝诅上 以相约结而後相谩,吏以为大逆,其有他言,而吏 又以为诽谤。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 ,朕甚不取。自今以来,有 犯此者勿听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