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