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 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 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 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 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 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 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 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 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 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 、诸辅都尉及故 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 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 数千人。 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 阻山川者, 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 於是作“沈命 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 觉而捕弗满品 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 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 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 浸多,上 下相为匿, 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