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 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 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 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 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 献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 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,是 为宁公。